受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局的委托,长沙经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保密设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 五、投标资质: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3)社保登记证影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殊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授权证书原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或代理证书影印件 (2)国家公安部颁发的警用装备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影印件。 六、标书认购: 1、标书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2、2011年 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 1日止上班时间到长沙市黄兴北路上城金都南栋21楼2126购买或从《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下载。 3、购买或网上下载时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但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标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1年12月 2日 14:3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1年12月 2 日14:30时。 3、开标地点:长沙经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黄兴北路上城金都南栋21楼2126室)。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700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 1、交纳现金到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讫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 2、转账方式交纳的,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帐,视为已交纳。 3、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长沙经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经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黄兴北路上城金都南栋2126室 采购人: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 地 址:晚报大道芙蓉区公安局6楼 联 系 人:葛女士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0497 网 址:http://chang.ccgp-hun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