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南县中医院的委托,对衡南县中医院所需一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NX2011-A031号 招标文件编号:XT2011-A77号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四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应分包参与投标,评委小组分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一包:高频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 壹套 ; 第二包:中医设备 一批 ; 第三包:电动手术台等 一批; 第四包:电子胃镜 壹套。 注:本注:以上设备由供货商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供应商唯一方案的报价。 三、投标事项及交货、付款要求 1、分项投标:本项目 分包投标 2、定标方式:本项目 分包 定标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标投标(联合体标投标词义见第一章第2.6条) 4、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 一份和副本四份。 5、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 6、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衡南县中医院 7、付款单位及方式 付款单位:衡南县中医院 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无息付清。 8、售后服务: 8.1中标方应负责免费送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和调试。对用户指定的医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等。 8.2在设备免费质保期内(至少一年)供货方能完全负责所有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8.3能满足在设备使用寿命周期内,每年由供货方免费提供两次维护和校准(根据采购方需要),并出具校准报告。 8.4、设备出现故障后,中标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修复好,如两天内未修复好,则需提供备用机替代,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设备终生维护。(质保期外,维修只收取材料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4.1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具备本次招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4.7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第一、四包),需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国内总代理或国内注册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若非中文的须提供中文翻译件); 4.8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4.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从2011年11月25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含节假日)。 2、发售价格:400 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a)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 b) 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 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d) 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第一、四包,国内总代理或国内注册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设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若非中文的须提供中文翻译件) 注:购买标书时需出示以上有效证件资料供审核,招标代理人将对前来投标的公司进行资格预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预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6日下午2:30 投标、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招标大厅(财政局一楼西侧) 七、采购人: 名称: 衡南县中医院地址:衡南县三塘镇衡祁东路45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衡南县政府采购办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