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资产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福建中医药大学资产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中医药大学

乙方:北京普诺迪信息系统技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CCZB[DY]*******的福建中医药大学资产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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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资产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升级项目1国内284500284500北京普诺迪V2.35
合计:2845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284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天内交货并免费安装调试达到可供试运行的程度,双方约定乙方供货形式为以下:A种: A以光盘/U盘/产品安装包等实物方式 B以软件著作权人提供书面授权的方式 C其他:外包开发的系统、软件上线前应提交信息安全测评报告;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

4.3交付条件:满足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承诺是软件著作权人认可的经销商,有合法的软件经销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为可以合法销售的正版软件产品,且软件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的情况。乙方若违反本条款,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5.2 如乙方提供的软件存在技术缺陷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对该损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本保证应持续有效。5.3、质量异议期:软件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甲方对软件功能、性能有异议的,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属于乙方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5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5.4、售后服务:5.4.1、本合同下所购置的软件质量保证期为贰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维护期满后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每年维护费不超过采购合同总价的8%,并列出总费用清单。5.4.2、在质保期内,乙方须负责该软件的售后工作,包括软件的版本升级、功能改进和漏洞修复。5.4.3、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远程支持服务,通常的系统故障,以实时响应远程调试,若远程无法排障乙方须48小时内到场服务。5.4.4、若非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5.5、培训服务:乙方在安装调试合格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免费培训,直至甲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和维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步:初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最新版本的软件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的数量、质量、功能参数等逐项检验。第二步:最终验收。初验合格且产品安装完毕后,对软件进行上线前安全性测试,检测通过后进行为期30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甲方对其在试运行中的主要指标(如性能、可靠性、稳定性等)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的,最终验收通过;不合格的,乙方需进行修复或更换,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最终验收合格。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软件验收单》(壹式肆联)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由乙方将叁联提交给甲方存档。如发现软件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软件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技术,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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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成品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标书要求持甲方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及金额为合同价款100%的含税发票,报甲方办理付款事宜,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年。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软件运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试运行培训完成后,甲方应在达到第6.1条最终验收条件后拾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时间。10.2、乙方未达到第4条规定的要求,即超过供货时间而未完成规定的义务,属乙方的原因造成拖延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款为每延期6天按合同总额的 0.5% 罚金,不足6天按6天计算;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0.3、乙方所交软件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应无偿更换,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处以成交总金额5% 的违约金。若更换时间超出第8条要求的参照10.2条的违约款额度对乙方进行处罚,直到更换的软件达到本合同的要求止;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0.4、若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10.4.1、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拖延,超过第4条规定的供货时间30天;10.4.2、乙方所交软件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从甲方第一次通知乙方起算,乙方不整改或经更换、整改仍不符合,时间超过30天;10.5、乙方在解除合同7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偿付成交总金额30% 的违约金。10.6、出现10.4.2条情况后,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软件直到甲方重新采购新软件可启用为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0.7、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无故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毁约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30% 。10.8、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违约方必须在72小时内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材料通知另一方,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的10天内提供在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违约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10.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10、合同争议处理方式: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除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应偿付成交总金额30% 的违约金。11.3甲乙双方均要遵守国家保密法及有关规定。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信息资料,以及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知悉的系统技术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福州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澄清确认函、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送福建省财政厅备案壹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中医药大学乙方:北京普诺迪信息系统技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7号一幢三层3-321
单位负责人:李灿东单位负责人:杨立国
委托代理人:
念家建
委托代理人:
朱旭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73*****570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樱花园分理处
账号:140*****296********账号:01110201 0302 0003 531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信息平台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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