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沙河镇新民小学教学辅助用房工程及零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泽县沙河镇新民小学教学辅助用房工程及零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交易编号:SHZXMXX2020临泽县沙河镇新民小学教学辅助用房工程及零星工程项目,已由临教建发﹝202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临泽县沙河镇新民小学教学辅助用房工程及零星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为,大写:伍拾壹万叁仟柒佰肆拾肆元伍角(小写:¥513744.5)元;

1.2.计划施工日历天数:60日历天。

1.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已到位。

1.4.建设地址:张掖市临泽县。

1.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与本次投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4.市外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市内投标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即可。

3.5.企业投标时需提供投标项目部成立批文及组成人员名单和证件。

3.6.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注:鉴于本次招标项目工期短、任务重、季节性强,为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确保工程质量,各投标单位仅可对临泽县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凡超过一个项目的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于2020年4月10日9时00分至2020年4月14日16时30分,(节假日不除外),在临泽县八一路口老城建局三楼办公室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联系人:顾晓 联系电话:181*****363,邮箱:********60@qq.com)。投标人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并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因未及时提供资料,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超过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的代理机构不再受理。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标文件领取后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肆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临泽县八一路老城建局五楼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统一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制签署。

5.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将对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真伪进行识别和读取,识别和读取无效的身份证件,招标人不予接。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本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

6、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临泽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张建勤电 话:139*****726

7、招标人:沙河镇新民小学

联系人:李天平电 话:133*****297

8、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永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晓电 话:181*****3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辅助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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