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蒙自城市运营管理中心项目阶段性审计服务采购(三次)
智慧蒙自城市运营管理中心项目阶段性审计服务采购(三次)
发布时间 ********08
一、采购人: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3-*******
二、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商网6号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873-*******
三、采购项目名称:智慧蒙自城市运营管理中心项目阶段性审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HZB********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用途 | 本包预算金额 |
1 个标包 | 智慧蒙自城市运营管理中心项目阶段性审计服务采购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50万元 |
四、 采购服务内容
4.1采购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对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智慧蒙自城市运营管理中心项目阶段性审计,审计服务内容为对蒙自市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直接成本费用、间接成本费用与其它费用)造价合理性进行评估、审计;按照项目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信息化项目成本测算规范进行实际测算;对项目进行阶段决算审计。
(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项目需求,提供的成果资料得到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认可。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审发[2010]23号文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操作指南》、红政办发〔2016〕2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若有冲突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4.2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起一个月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5.1合格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合法(事业),有固定经营场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是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注:成立未满1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5.2磋商申请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5.2.1软件成本度量及造价评估证书及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
5.2.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磋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成员各方自行选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盖章并明确牵头方);会计师事务所若为分支机构(分所),除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还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履约能力担保。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5.2.3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六、获取磋商文件
6.1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潜在磋商申请人,请于2020年04月10日08:00时至2019年04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报名。【注:系统内报名后,须在2020年04月10日至2019年04月16日(工作日)每天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内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并提供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进行现场确认及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6.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hhzy.net)。磋商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需到开标现场携带CA锁并递交刻录响应文件。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人: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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