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录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招标公告
摄录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新安县广电局的委托,就演播大厅摄录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新政采购中心[2007] 14号
二、采购项目:演播室用广播级摄像机5套。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7年7月3日起至2007年7月20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D11:30、下午15:00?D18:30到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安县财政局212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7月27日上午9: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新安县财政局212室。
地址:新安县勤政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女士 ****-********
七、户名:新安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新安县农行新城所
账号:135*****0000752
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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