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管河流沁河(安泽县段)管理范围划界公告
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管河流沁河(安泽县段)管理范围划界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沁河(安泽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及职责,保障河道工程正常运行和行洪安全,山西省水利厅对沁河安泽县段管理范围进行了划界。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山西省水利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水河湖〔2020〕10号)、《临汾市水利局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临水河资〔2020〕6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原则及标准
(一)有堤坝段划定原则:县城区及有关乡镇有堤防的以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延伸不超过20米为河道管理范围(不包括现有的固岸防护堤),界桩安装在红线范围,河道保护区范围详见该段标示牌。
(二)无堤坝段划定原则:1、安泽县城(神南大桥~孔村漫水桥)河段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2、乡镇及乡村段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
二、划界范围
本次划界共涉及省管河流沁河(安泽县段)1条,河段长度107公里。
三、管理范围
水利部门管理范围为:左右岸堤防背水划界界限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对上述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排污口设置、土地改变用途以及侵占毁损水利设施等行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安泽县河道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管理。
沁河安泽县段的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是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增强群众保护河道法规意识的前提,将为河道管理和执法提供有力的依据和保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进而提升河道管理水平。
安泽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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