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教学楼及一食堂外墙面砖脱落维修等基建维修零星项目工程监理 |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明标明投) | 项目编号:FYGC2020-016 | | 招标人 | : | 淮南师范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安徽方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二〇二〇年四月 |
目 录 ********6#_Toc********">第一章 招标公告..............................................................................1 ********6#_Toc********">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6#_Toc********">第三章 评标办法............................................................................16 ********6#_Toc********">第四章 合同条款............................................................................20 ********6#_Toc********">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淮南师范学院教学楼及一食堂外墙面砖脱落维修等 基建维修零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10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淮南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方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出招标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编号:FYGC2020-016 2.2招标项目名称:淮南师范学院教学楼及一食堂外墙面砖脱落维修等基建维修零星项目工程监理 2.3项目建设地点: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和东校区院内 2.4工程概况:本次招标的监理服务是基建维修零星工程(主要项目详见下表),每个项目各有特点,分期实施,投标人须认真考虑人员配置和工期计划。
序号 | 监理服务范围(施工项目名称) | 施工项目概算金额 | 1 | 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教学楼(D、E单元)内庭院外墙面砖脱落维修和一食堂北、西、南立面外墙面砖脱落维修 | 200万元 | 2 | 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报废房屋拆除工程 | 5.8万元 | 3 | 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室外给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 | 73万元 | 4 | 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沙滩排球场建设项目 | 40万元 | 合计 | 318.8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各项目施工图、施工方案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2.5施工工期:上表所列项目施工分期实施,计划全部在2020年内完成。工期以首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监理服务期,具体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6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表所列全部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为止。 2.7招标范围:本公告2.4条表中所列的全部项目的工程监理。 2.8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固定监理费率为2.1%,总监理费暂定陆万柒仟元,结算时根据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据实调整监理费。 本次投标监理费率= 最高投标限价= 中标费率= 2.1% 本监理项目预算价= 最高投标限价= 中标价= ¥67000元(暂定)。 2.9项目性质:建筑工程监理(服务)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明标明投) 2.11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以下资质证书的其中之一: 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2019年10月~2020年3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主管部门网页查询截图。标注出本项目相关参保人员)或提供退休证明。社保必须由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可提供 ①以下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 ②投标人信誉承诺书其一。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截图可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企业查询截图,“失信惩戒”一栏中无受惩戒信息。);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截图可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 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④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 ⑤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5安徽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须按省(市、省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方式、时间、报名资料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安徽方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50。 4.3报名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招标文件的领取:招标文件100元/本,报名现场缴纳至代理机构。自行携带U盘拷贝或提供收件电子邮箱。 4.5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答疑等信息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所有报名单位。 5、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9:00分。 5.2开标地点:安徽方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安徽方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竞谈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审方式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评审方式。如投标人家数大于7家,则由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按投标人的编号进行一轮摇号确定7家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每家单位现场签到顺序号即为摇号时代表其公司的编号)。如投标人家数等于或小于7家,则全部进入评审程序。如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如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大于一家,则所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按投标人的编号进行一轮摇号确定唯一中标候选人。如7家经评审全部不合格,则进行下一轮入围评审摇号,以此类推。评标委员首先会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资格性评审、商务标评审、符合性评审),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入摇号确定中标人程序。 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元。递交形式:现金(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须单独密封并标注单位名称)。退还方式: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南师范学院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 联系人:王勇 张明志 电 话:0554-6863618、6863661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方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洞山中路中建大厦院内原幼儿园 联系人:陈灿、宋芮 电 话:0554-6613789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淮南师范学院教学楼及一食堂外墙面砖脱落维修等基建维修零星项目工程监理 | 2 | 招标人 | 招标人:淮南师范学院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 联系人:王勇 张明志 电 话:0554-6863618、6863661 | 3 | 招标代理人 | 招标代理:安徽方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洞山中路中建大厦院内原幼儿园 联系人:陈灿、宋芮 电 话:0554-6613789 | 4 | 监理费 | 固定监理费率为2.1%,总监理费暂定陆万柒仟元,结算时根据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据实调整监理费。 | 5 | 项目概况 | 详见招标公告2.4条。 | 6 | 资金来源 | 自筹 | 7 | 出资比例 | 100% | 8 |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 招标公告2.4条表中所列的全部项目的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各项目施工图、施工方案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9 | 监理服务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为止。 | 10 | 投标报价 | 本次投标监理费率= 最高投标限价= 中标费率= 2.1% 本监理项目预算价= 最高投标限价= 中标价= ¥67000元(暂定)。 固定监理费率,结算时根据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据实调整监理费。 | 11 | 质量 | 合格。 | 1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 | 踏勘现场 | 自行勘察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 15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6 |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监理服务条件 | 提供,具体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 | 17 |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 日前 | 18 |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 | 投标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 日前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方式:纸质文件递交至代理公司。 | 19 | 是否规定投标报价浮动幅度合理范围 | 固定监理费率为2.1%,总监理费暂定陆万柒仟元,结算时根据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据实调整监理费。 | 2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60天 | 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元。递交形式:现金(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须单独密封并标注单位名称)。退还方式: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22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者光盘)。 | 23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 24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方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 2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26 | 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 按现场签到顺序。 | 27 | 评标委员会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 | 28 | 评标方法 | 明标明投 | 29 | 是否接受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30 | 履约担保 |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监理费的5% 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必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缴纳履约担保,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完进度款不予支付,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日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5、退还方式及时间: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 32 | 监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 固定监理费率为2.1%,总监理费暂定陆万柒仟元,结算时根据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据实调整监理费。 支付方式:监理范围内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支付至据实调整后监理费总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期内监理服务费,全部工程保修期满无异议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剩余的3%(同时扣除按约定应扣减的监理人违约金)。 | 33 | 开标会要求 | 如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开标规则,自觉维护开标现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为静音状态。 | 34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 | 35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36 | 解释权 | 本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如招标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描述,各章节解释优先顺序依次为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章节内优先顺序为:表格内文字约定效力优先于非表格文字约定效力。 | 37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发布形式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发布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发布方式:招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 38 | 监理人员配置 | 不得低于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2014年9月24日)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最低人员配置的要求。 | 39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 推荐1名唯一中标候选人 | 40 | 特别提示 |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不得挂靠,否则取消合同,清除出场。 2、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文件拟派监理人员必须到位,否则终止合同。 3、中标人必须监督施工单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对于施工单位的节点任务不能完成承担工作过失责任。 4、对未中标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解释未中标原因,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投标人必须考虑到开工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其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到材料、人工、设备价格升降等各方面因素,中标后不得因此原因提出索赔。 6、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7、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招标文件有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要求,若投标人已经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9、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招标代理费3000元整。 12、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13、如中标后,中标人因为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可以重新招标。 | 41 | 诚信投标义务 |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查,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 | 44 | 质疑投诉 | 投标人如对招投标事项有异议,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质疑函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号)文件规定。符合“谁质疑,谁举证”原则,事实清楚,主张明确,须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明材料或证据线索。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 禁止虚假恶意投诉,对虚假恶意投诉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如无效投诉的给予记不良记录 | 45 | 联合惩戒 | 中标人不得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否则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在本项目所在地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理通报文件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以“信用中国”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5、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或者 “信用中国”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 46 | 询标 | 评标过程中,请授权委托人在评标等候区等候,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供应商接询标电话10分钟内到达询标现场,并在到场10分钟完成询标函回复(询标函回复必须手写并由授权委托人人签字),否则默认为供应商认可询标内容情况属实。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监理项目。 2.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须承担本项目的专家会审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生的评审费用。 3.合格的投标人 3.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3.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3.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勘察现场 4.1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4.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知识产权 5.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6.纪律与保密 6.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6.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6.5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合同标的转让 8.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8.2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8.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构成 9.1招标文件包括部分:详见目录。 9.1.1招标人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9.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 10.2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1.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1.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1.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1.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2.报价 12.1投标人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标段,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标段报价。标段内所有内容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保险、税费、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2.3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国家现行监理收费标准。 12.4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2.5招标人提供办公地点,不提供交通、通讯、办公等设施,不提供监理人员的食宿等条件,此项费用含在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中。 12.6 专业分包的强电工程、供水、供气及室外弱电工程、电梯设备,监理人应做好积极配合和验收把关,但这些项目造价不作为监理费计算基数。 13.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3.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投标保证金同须知前附表 14.1 违规处理 14.1.1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来投标的,记不良记录1次,并予以公示。 14.1.2 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14.1.3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5.投标有效期 15.1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5.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淮南师范学院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且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者光盘)。具体递交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五.开标与评标 17、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18.定标 18.1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排出中标候选人。 18.2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且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预中标人。 18.3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18.4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8.4.2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8.4.3向招标人、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8.4.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18.4.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19.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同时中标人须承担本项目的专家会审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生的评审费用,随招标代理费另行支付。 20.履约保证金 20.1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及收受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履约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20.1.1转账; 20.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0.3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重新招标。 21.签订合同 2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前附表所列时间为准),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超过的损失超过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记并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21.2中标监理报价作为合同签订及结算的依据。 21.3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21.4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异议、投诉 执行《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22.未尽事宜 22.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3.解释权 23.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 第三章评标办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评标办法 | 明标明投 | 2 | 评审程序 | 如投标人家数大于7家,由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投标人的编号(现场签到投标文件时的顺序号)进行一轮摇号确定7家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投标人的编号即为投标人现场签到编号)。 如投标人家数等于或小于7家,则全部进入评审程序。 进入评审程序后,如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如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大于一家,则所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按投标人的编号(投标人的编号即为投标人在现场签到的编号)进行一轮摇号确定唯一中标候选人。 如7家经评审全部不合格,则进行下一轮摇号,重新摇出进入唱标及评审程序的单位,以此类推。评标委员首先会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商务标报价及清单符合性评审),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入摇号确定中标人程序。 | 3 | 摇号细则 | 摇号细则:每家单位现场签到的顺序号即为摇号时代表其公司的编号,摇号在到场的投标人的监督下,由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点击启动键。先摇出的号排名靠前,后摇出的排名靠后。 | 4 | 争议解决方案 |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按照以下方式形成统一意见: 如因招标文件语言表达不明确导致存在理解偏差,则按照对投标人要求较低的标准统一判定。如因投标文件编制不明确导致存在理解偏差,则按照不利于该投标人中标的标准统一判定。 发生争议时,由评标委员会组长牵头组织评委会成员各自表达自身意见,并对判定意见进行举手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统一。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在评标报告中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必须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如评委会成员未在评审纪要上签字或未提供不同意见的,视为认可评审纪要的全部内容。 | 5 | 询标要求 | 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投标文件中找不到相关内容、缺少资料内容、填写错误、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问题无需询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实际内容结合招标文件要求与争议处理办法进行评审,形成一致意见,无需询标。 遇到以上问题以外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填写询标函并填入被询标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详见授权委托书),实施询标程序。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 | 6 | 流标原因分析会 | 当本项目流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牵头组织流标原因分析会,分析此次招标工作交易失败的具体原因,分析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对本项目重新招标提出意见和建议。 | 7 | 说明 | 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或影印件需保证清晰易于辨认,若因为扫描件或影印件不清晰影响评标委员会评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8 | 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 不得低于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2014年9月24日)的要求。 总人数:4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根据各项目特点,须配备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1人;见证员1人(可兼任,但应具有相应资格)评标过程中,除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人员持证情况不做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 专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
附表一、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是否通过 | 资格评审标准 | 1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名称是否与投标人一致。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不是联合体 | 3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4 | 投标人信誉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评审汇总 | 未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
附表二、商务标评审 |
评审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商务符合性评审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投标函内容 | 1、投标监理费率为2.1%,投标报价不超过6.7万元限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监理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4、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未通过商务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
附表三、技术标初审
评审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是否通过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1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人员配置要求 | 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序号8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 3 | 简易监理大纲 | 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安排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 符合性评审汇总 | 未通过技术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
注: (1)投标监理费率作为合同签订及结算的依据,投标报价作为合同签订的暂定金额。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干扰评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如在监理人员等方面)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评标委员会一律不负责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确认。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招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投标人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依相关规定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并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依照推荐次序确定中标人。 第四章 合同条款本合同使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淮南师范学院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专用条款; 5. 通用条款;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监理费率: 签约酬金(大写): (¥ 元 )。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全文引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同通用条件1.2.2条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答疑)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即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进行控制。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1.2监理主要工作内容: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建设合同的履行,信息管理,协调发包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准备阶段 (1)参与审查施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提出优化设计意见;核实设计概算;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 (2)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对定位情况、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是否稳固可靠进行监理。 (3)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劳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场及布置情况,以及保证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理,并向委托人和委托人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4)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质量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5)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开工报告,经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开工令。 (6)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经济合同。 (7)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 ?施工阶段 A.工程质量监理 a.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监理 (1)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以及各个环节实行旁站监理,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2)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记录,对隐蔽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b.质量检查 (1)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出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纠正。 (2)检查工程材料和设备 监理人对于施工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严格按照施工合格规定,进行样品的检查、封样,对进场的材料及设备进行比对样品,对照施工合同、图纸、清单、及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监理人应对建筑材料、安装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品牌及规格的、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有权禁止其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严格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监理,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的施工,按有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测规定,进行检验签证,并对施工质量做出评价。 (4)对施工工艺、劳力组织、机电设备等提出监理意见,当发现实际操作与工艺要求不符,对承包人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通知委托人。 (5)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各类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试验结果做出评价。 (6)监督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质量评定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7)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 (8)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监督,审核度量衡的定期的检验资料,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9)施工中发现一般质量事故,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并记入工程日志本,对发生大、重大质量事故,主持事故分析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有权否定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和返工处理的意见,责成重新研究处理方案,并报委托人。 (10)对工程的施工检查要保证不漏检,重点过程和技术复杂的过程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11)督促并配合设计、施工单位搞好工程创优工作。 (12)以现场监理为主成立工程质量监控小组,确保工程质量。 c.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B.工程进度监理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委托人下达的季、年度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每月向委托人报告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掌握并准确了解工程进度,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措施,并报告委托人。 (3)及时处理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联系单,对工程联系单提出的问题,监理应给予明确的回复意见,并报委托人批准。 C.控制工程造价 (1)按委托人制订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做到不超验、不漏验)。 (2)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按月、季向委托人报告。 (3)建立验工计价台账,每季向委托人报送一次,每年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算后资料报委托人。 (4)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 (5)组织召开现场例会,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请示报告。 D. 变更设计和现场经济签证 (1)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初审,核实变更设计增、减数量,提出初审意见,报委托人审定,审查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书编制的预算书。 (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现场经济签证,计量核价,报委托人审定。 ?竣工验收阶段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提出监理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以作为验收的依据。 (3)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初验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4)工程决算的初步审核。 ?保修阶段 (1)应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2)做到随唤随到,为委托人提供监理工作范围内的服务。 (3)整理完整的一套监理资料报委托人存档。 (4)协助委托人办完工程决算。 2.1.3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编制建设工程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4、出具书面建设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5、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形式进行监理: a、协助发包人与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 b、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 c、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方案及确保措施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检查和考核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加快和改进的措施并督促承包人执行; d、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规格与质量; e、调解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f、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g、检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根据建设单位需要); h、对各种技术、经济文书的签证; i、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检查安全防护的设施; j、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k、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按业主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做好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 7、监理任务完成后,向发包人提交两套完整的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⑹依法订立的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包括标准条件、专用条件及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⑻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计划、施工图预算及地质资料等;⑼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⑽现行有关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⑾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监理合同及相关协议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见合同补充条款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2.4.3.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赋予监理人的权力。 2.4.3.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赋予监理人的权利。 2.4.3.3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监理人的权力。 2.4.3.4 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监理人的权力。 2.4.3.5委托人签字、盖章认可的随时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包括处罚权)。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须征得委托人同意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在开工前七日内;每月五日前提交上月监理月报;在每月7日前提交监理核定的上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和质量评估报告;份数2份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七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工程竣工后现场交接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七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执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的相关约定。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 ,比例为:100% ,汇率为: 无 。 5.2 支付酬金 5.2.1本工程按固定中标监理金额。 5.2.2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固定监理费率为2.1%,总监理费暂定陆万柒仟元,结算时根据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据实调整监理费。 支付方式:监理范围内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支付至据实调整后监理费总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期内监理服务费。 5.2.3工程质量保修期间监理费的支付: 全部工程保修期满无异议一个月内,退还剩余3%质保金。(同时扣除监理人违约金)。 5.2.4全部工程竣工结束后,按审计核定的工程造价和中标的监理费率调整监理服务费用。(如因维修内容增加导致工程审计结算价超出预算价,监理服务费相应据实调整。) 5.2.5中标的监理费率为固定费率,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和政策性调整而改变。 5.2.6因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顺延:延长监理服务期,不予补偿监理费用。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采用。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采用。 6.2.4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6.2.5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淮南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本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以出版 。 8.9履约担保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监理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监理费的5%。 3、退还方式及时间: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9. 补充条款 9.1监理人按月向委托人书面通报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监控情况,及时处理现场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9.2监理人监理组织机构专业人员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承诺提供,并全部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如监理人达不到其投标承诺,委托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已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自负,同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未付监理费不再支付。监理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因特殊情况经委托人同意,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将向委托人承担10000元/每人次的违约金,更换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向委托人承担5000元/每人次的违约金。更换的监理人员资质应与被更换的监理人员资质一致,否则将向委托人承担10000元/每人次的违约金,直至更换至一致。 9.3施工现场的变更签证等应得到委托人同意后方可生效。监理人现场要配备专职的造价工程人员从事工程造价的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所报各类月度、阶段预(结)算进行审核,并对审查数字负责;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查,审查后的结算书应由监理人和造价人员签字盖章,并对审查数字负责,委托人造价管理人员或委托有关造价或审计机构(部门)对监理人审批各类月度、阶段预(结)算及最终工程结算进行审查或审计。如审查结果中,招标以外部分(变更、签证等,招标外增加的工作量等)对应的工作量或工程造价误差超过3%,发包人除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外,同时将追究监理人的相应责任,同时根据误差额大小,监理人按总监理费的2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 9.4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月进度工程量及月完成工作量进度报表,认真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业主组织造价管理人员对监理单位审批的月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如审查结果误差超过3%,委托人除扣除施工单位相应费用外,还应从监理单位监理费中扣除相应误差额的20%。 9.5监理人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的:1与承包人串通,2弄虚作假,3降低工程质量,4在不合格的工程验收单、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件和设备单按合格签字的,委托人可随时要求更换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并按照《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合同条款追究当事人责任。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有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总监理费(扣除税金)×(60%至90%) 9.6监理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承包人投标文件、监理合同以及国家各项规定进行监理。如出现施工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隐蔽工程隐蔽程序不符合、承包人偷工减料、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等现象,而监理人未进行有效监理,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2万元/每次的违约金;若监理人未对上述现象进行有效监理时,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返工误工严重拖延工期等相关问题的,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10万元/每次的违约金;监理人出现上述违约情况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直接指定监理人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更换。 9.7监理人指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保证每月到位应不少于20个日历天,否则,将向委托人承担500元/每少一天的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土建、电气、设备等专业监理人员应保证每月到位不少于二十二个日历天,否则,将向委托人承担300元/每少一天·人的违约金;所有监理人员每天在现场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少1小时将向委托人承担50元/人违约金。 9.8监理人每月20日前应组织月度工程进度验收,23日前按经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进度做好月度工程量的审核工作交委托人审核,并将当月工程相关资料一并归档,不得后补。工程竣工后应向委托人提交二套完整、规范的监理资料,并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如监理人不提供监理资料或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完善按时提交的,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从监理费中直接扣除。 9.9监理人必须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施工合同签订后,由监理人、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共同确定施工进度关键节点。监理人按月度、节点、总工期分别对承包人进行检查考核并出据考核报表,因承包人原因完不成工程进度,监理人提出整改措施并应督促承包人整改。当承包人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程进度,监理人未及时提出适当措施,除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外,还扣减监理人监理费总额的5%~20%。监理人对承包人工期考核不实,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按监理费总额(扣除税金)的2%~3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委托人将有权解除监理合同,造成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9.10监理人在进行竣工预验收时,须逐间进行。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部位进行重点检验,形成预验收文件。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要督促承包人限期整改到位。通过竣工预验收的工程在委托人组织的分户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较多而监理人未发现、无记录的,监理人按该单位工程监理费的5%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 9.11监理人要加强对质量通病的控制,对于墙体开裂和渗漏等通病问题,监理人要全程旁站,逐个检查,做好检查台帐,并标记检查人和时间。在委托人组织的逐户验收和交付时,如出现墙体开裂和渗漏的质量问题,监理人要向委托人承担2000元/每一个问题间的违约金。 9.12委托人对施工过程中给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变更、签证等,须同时告知监理人,并由监理人下达书面文件,委托人签字确认。 9.13该工程保修期内,监理人无偿及时提供监理服务。 9.14委托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办法及规定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1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保修阶段: /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2. 辅助工作人员 | 3. 其他人员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2. 生活用房 | 3. 试验用房 | 4. 样品用房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2. 工程勘察文件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5. 施工许可文件 | 6. 其他文件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2. 办公设备 | 3. 交通工具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项目名称) (商务标/技术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 致: 1、在仔细研究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后,(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愿以元(暂定),对应固定监理费率 %的投标报价,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 。 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根据合同规定安排完成全部监理任务,并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负责该项监理任务,质量目标为:。为切实加强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管理,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确定的监理部监理人员到岗到位,并接受项目法人派驻的现场管理机构考勤,监理部主要监理人员不进行变更,如果要变更,我们会提前向业主申请,征得同意方可变更。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监理合同,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投入,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为实现工程建设总目标提供优质服务。 4、随同本投标文件,我方递交了金额为人民币: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付款方式。 6、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日 期:;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4: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备表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备表(格式)
附件5: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表6-1: 拟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情况表 拟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情况表
职位名称 | 姓名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监理证书及编号 | 监理工作年限 | 备注 | 项目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本工程拟选派监理人员总数____人(正常施工__人,施工高峰__人),其中:具有监理资格__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___人,具有中级职称___人。 | 注:1、对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及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1人)应按表6-3填写履历。 2、后附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表6-2: 监理人员进场计划 监理人员进场计划
姓名 | 现任职务 | 时间 | 备注(身份证号) | 备注:拟选派监理人员必须明确专业及分工,内容填在备注栏上。 |
表6-3 :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履历表 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履历表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本合同中拟人职务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时间 | 参加过监理的工程名称 | 担任职务 | 备注 |
附件7:监理大纲监 理 大 纲
附件8: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等 附件9:投标人综合情况一览表投标人综合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 经理姓名 | 企业性质 | 资质等级 | 企业主管单位 | 经营范围 | 企业组建时间 | 企业邮编 | 主要联系人职务 | 电话 | 企业地址 | 开户银行 | 企业人员状况 | 企业总人数 人 在册工程技术人员 人 其中: 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地方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 累计监理总面积(或投资): m2 万元 目前在监监理面积(或投资): m2 万元 企业固定资产总额: 万元 其中:设备总数 台 计算机 台 测量仪器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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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不够时自制。 附件10: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级别: 专业: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联系电话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 编号: 发证日期: | 曾担任过总监的工程项目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性质 | 担任职位 |
注:1、如工程属于类似工程的,请在“工程性质”栏内注明“类似工程”。 2、本表不够时可以扩展。 3、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附件11: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表 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级别: 专业: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联系电话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国家或省)或岗位证书 | 编号: 发证日期: | 曾监理的工程项目(主要列举类似工程业绩)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性质 | 担任职位 |
注:1、如工程属于类似工程的,请在“工程性质”栏内注明“类似工程”。 2、本表不够时可以扩展。 附件12:承诺书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项目,我公司此承诺,我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总监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我公司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否则我公司将接受联合惩戒,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在本项目所在地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内;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 3、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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