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氧水(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双氧水(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双氧水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二次公告)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对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双氧水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双氧水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范围: 1、采购规模:480吨(实际供货量会按照生产需要适当增减) 2、质量标准:符合GB1616-88一等品质量标准。 三: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供货期限: 1、采购预算价:单价为人民币1350元/吨,总价为人民币64.80万元(投标单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总价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2、付款方式:货款每月按实结算,每月货款经双方确认后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3、供货期限:6个月,根据实际运行需要由招标人通知逐批送货,并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具备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 (4)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如委托其他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委托单位与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受委托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2.2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2)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3)生产厂家需具备2.1规定的条件。 (4)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如委托其他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委托单位与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受委托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13日起,2020年04月1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每日下午14时30分到17:30时。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携带以下一套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2)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3)经销商(代理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厂家公章)、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4)经销商(代理商)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厂家公章)、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金额: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缴纳账户户名: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城中支行 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2日14时 30分。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4楼412开标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新港南路16号 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邮 编: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张华 联 系 人:房金兰 电 话:136*****900 电 话: 152*****686 2020年04月10日 附件: 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7日17:30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邮件至********9@qq.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斜对面);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 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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