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福瑞嘉园小区二期地库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安徽省福瑞嘉园小区二期地库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现拟对福瑞嘉园小区二期地库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定点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市经开区
2、项目范围:本项目为福瑞嘉园小区二期地库交通标志标线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地下停车库画车位标线、车库内导向标线、车挡、防撞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 20 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208369.29元(含招标人暂列金额1.5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14.45%(暂列金额不作下浮),即:165427.43元(含招标人暂列金额1.5万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2019年铜陵经开区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小额库中企业。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2、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至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简易开标的企业,请库内单位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下列资料一份至开标现场(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接受资格审查):(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身份证(3)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 ,以上资料缺一件作废标处理。
注:审核通过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开发区存档。
1、定点抽签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上午9时00分
2、定点抽签地点为: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二楼第六会议室
四、定点抽签方式
现场报名结束后,项目单位代表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审查通过的企业单位中抽取一名成交单位。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4%,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2%)。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竣工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决算审计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其余3%等到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八、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工程量清单组价依据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配套的工程计价定额和相关费用定额等组价,材料价格参考2019第12期《铜陵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价组价,税金费率执行安徽省造价[20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九、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A.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成交价为完成本定点抽签公告及施工图纸规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固定价格。
B.施工期间承包方自购的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浮动的风险一律不予调整。
C.图纸设计范围内内容的漏项和为完成图纸设计项目所必须实施的措施费用。
D.招标人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一旦中标,招标人将在成交价中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全额扣回。 E.工程实施后,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或工程量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报价,一次性包干。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国家下发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变更价款和签证价款等风险以外费用另加。
A.合同价款:本次抽签公告中的成交价作为合同价。
B.合同价款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修改、隐蔽工程洽商予以调整。
C.由于变更和施工图纸修改、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洽商的,变更造价按招投标文件约定计取。
D.由于变更和施工图纸修改、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洽商的项目结算:因变更和图纸修改、隐蔽工程增减的项目,如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E. 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
F. 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误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误差或数量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一个月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G.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H. 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I. 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十、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报向招标人报送工程审计资料,每延期一月的按合同价款5%给予承包人违约处罚,在工程结算价款内扣除。
2、承包人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核减额超过施工单位报审额5%的,按经开区开政(2017)30号文规定的处理意见执行。
十一、其他约定
1、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在进场前必须由监理、业主代表或设计人员认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及效果后,方准予进场使用。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引起的相关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区域围挡、排水等费用已考虑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3、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4、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5、工程管理按经开区、总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开政[2017]29号、开政[2017]30号、开总[2017]10号)执行。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露 联系电话:188*****545
十四、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铜陵大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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