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病房门诊综合楼太阳能与空气能中央热水工程设备、安装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新建病房门诊综合楼太阳能与空气能中央热水工程设备、安装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丰市中医院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大丰市中医院新建病房门诊综合楼太阳能与空气能中央热水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

项目编号:FZC

项目地点:大丰市人民南路东侧172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55万元

完成时间要求: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且须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大丰市中医院新建病房门诊综合楼太阳能与空气能中央热水工程设备的采购(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安装、调试、运输保险、检测取得运行合格证、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伴随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2投标申请人须为太阳能专业生产厂家或获得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

2.3所投太阳能品牌的制造厂商最新企业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4所投太阳能及空气能热泵设备的生产厂家须具备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CCC认证证书及工业生产许可证书;

2.5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3、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4.1如系生产厂商投标,投标时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所投太阳能生产厂家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所投空气能热泵生产厂家的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6)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和空气源热泵(投标产品)的试验报告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7)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8)投标人2009年1月1日后完成的类似项目供应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类似项目供应业绩指投标人2009年1月1日后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项目供应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4.2如系代理商投标,投标时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太阳能生产厂商为本次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5)太阳能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6)所投太阳能生产厂家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7)所投空气能热泵生产厂家的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8)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和空气源热泵(投标产品)的试验报告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9)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10)投标人2009年1月1日后完成的类似项目供应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类似项目供应业绩指投标人2009年1月1日后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项目供应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处窗口报名(联系电话0515—********)须携带报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6、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市中医院

联系人:贲友其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人民南路172号

(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束小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3)集中采购机构: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5—********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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