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购买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购买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购买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4月2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0222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购买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 (1)养老服务:配合调查全区老年人群体现状,草拟老年人群体相关政策、发展规划;收集和整理社会福利工作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开展养老机构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养老机构标准评定的调研、论证等相关工作;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办法、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等等。 (2)儿童福利服务:开展未成年人群体相关法规的宣传、拟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培训;收集和整理儿童福利工作的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做好“三留守”人员的关爱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儿童福利机构标准评定的调研、论证等相关工作,等等。 (3)残疾人福利服务:配合做好全区残疾人分类调查统计;配合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落实工作;收集和整理残疾人福利工作的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研究探索残疾人帮扶机制;配合做好残疾人相关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等等;(具体详见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4)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5)具备提供多领域服务的专业团队、技术和设备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年检不合格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 2020年4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00元/套(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 五、开启 时间:2020年4月20日 15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地 址:拉萨市北京西路 联系方式:189*****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S0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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