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2020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我公司对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名称),维修车型包括一汽解放J6P-390自卸车(5.6米)300台、重汽豪沃HOWO-7-380自卸车(5.6米)8台,具体维修内容详见清单、维修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
2.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服务要求3.1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紧急维修、流动补胎服务,徐圩新区周边范围内,维修响应达到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
3.2故障车辆50公里内免费拖车;
3.3根据招标人要求,需派驻2-4名专业维修人员常驻现场,提供维修技术保障;
3.4维修单位有义务对采购人单位的驾驶人员进行相关的维修知识讲解及培训;
3.5未经采购人同意,维修单位不得将采购人维修车辆转送其他企业维修;
3.6维修车辆拆换的旧零部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退回采购人处或交由维修企业自行处置;
3.7维修企业严禁以试驾、检验修理质量等各种原因,擅自将采购人车辆驶离修理场所;
9.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维修企业严禁以任何名义出现虚增项目、少修多收、巧立名目、多摊工时、虚开发票、弄虚作假等行为。
4.1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质量要求合格;更换的附油、轮胎等必须使用主流品牌,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4.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次计价收费;
4.3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车辆维修质量问题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定点维修企业自行负责;
4.4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 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4.5维修中发现其他故障,维修企业有义务主动告知采购人,若须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书面通知采购人同意。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投标人须具备车辆零配件销售、维修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3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距离徐圩新区不超过50公里;
5.3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4.1投标报名时间为:2020 年 4月10日至 2020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休);
4.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218.92.104.98:18080/获取;
4.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缴纳,否则按废标处理);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初次在报名网址注册的潜在投标人注意,由于审核注册的工作人员只在工作日审核,所以要适当的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并自行承担后果。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抢险大队F号楼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10或311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 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F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日期: 2020 年4月10日
标签: 车辆定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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