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美里湖街道办事处邱庄村内南北路路面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美里湖街道办事处邱庄村内南北路路面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美里湖街道办事处邱庄村内南北路路面整治工程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各单位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省外供应商需查询当地的“信用**”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119.8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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