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ZZ-ZFCG-2020-0054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20年度江山市水文“5+1”工程采购项目 1
******* 项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309.8万元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
4.标书售价(元): 0
七、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30 09:00:00
九、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邮箱(
********3@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规定时间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传送至邮箱(
********3@qq.com)用于解密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已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传送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的,其投标无效。
十、开标时间: 2020-04-30 09:00:00
十一、开标地址: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B一楼 )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三、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小飞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江山市水文站
联系人: 江莉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江山市清湖镇路陈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 周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
地址: 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