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骨质分析仪、母乳成分分析仪竞争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骨质分析仪、母乳成分分析仪竞争招标公告

蕲春县妇幼保健院骨质分析仪、母乳成分分析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蕲春县妇幼保健院骨质分析仪、母乳成分分析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函要求,对其所需的骨质分析仪、母乳成分分析仪及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名称:蕲春县妇幼保健院骨质分析仪、母乳成分分析仪采购二、项目编号:QC2011DP33#(B)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五、采购内容及数量:骨质分析仪、母乳成分分析仪各1台套(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六、计划供货时间: 7 个日历日。七、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销售商;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4、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5、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6、供应商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25日起至2011年12月1日止,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前往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6日上午9:3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12月6日上午9:30时。十一、谈判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蕲春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张先生 139*****017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 ****-******* 139*****678 传 真:****-******* Q Q:********29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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