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机关蓟州区基准地价更新和标定地价制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ZCG2020-LZ-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机关蓟州区基准地价更新和标定地价制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ZCG2020-LZ-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机关 蓟州区基准地价更新和标定地价制定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0-LZ-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机关委托,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蓟州区基准地价更新和标定地价制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蓟州区基准地价更新和标定地价制定工作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ZCG2020-LZ-00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服务商参加磋商。
三、项目预算 1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磋商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 磋商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2019年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2019年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4-13到 2020-04-1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4-23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4-23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金浩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静:186*****69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机关、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或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或www.ccgp-tianjin.gov.cn),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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