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压救护车车载监护仪和呼吸机招标公告

负压救护车车载监护仪和呼吸机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压救护车车载监护仪和呼吸机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庆阳市西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庆阳市公告时间2020年04月08日 20:15
报名时间2020年04月09日 00:00至2020年04月13日 00:00
报名地点网上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5日 15:0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庆阳市西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九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庆阳市东大街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XF2020-XJ02 公告(第二次).pdf

庆阳市西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压救护车车载监护仪和呼吸机购置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庆阳市西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为“庆阳市西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压救护车车载监护仪和呼吸机项目”,以询价采购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法企业前来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采购文件编号:XF2020-XJ02

2.采购内容:负压救护车车载监护仪10台、呼吸机10台。

3.采购预算:*******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按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基本户开户行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6)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7)采购响应函;

8)响应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9)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0)响应货物国家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2)医疗器械注册证;

13)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响应企业2018年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14)企业近六个月纳税证明;

15)2019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6)响应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cn)查询政府采购的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屏图片;

17)企业缴纳本项目的采购保证金银行回执单。

5.询价通知书费用和获取方式:询价通知书不收取任何费用,须网上获取。

6.询价通知书发布时间及获取方式:有意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49日至2020年413日(8:30-18:00,节假日除外),填写“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采购)项目文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fjyzxcj@126.com,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将询价通知书发送至上述登记表中的 “获取文件电子邮件地址”。

7.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请将询价文件于2020年41515:00前送达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逾期不予受理。

8.询价时间及地点:2020年41515:00在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9.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庆阳市西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涛

联系电话:180*****858

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崔靖

联系电话:****-*******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36号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二0年四月八日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采购)项目
文件情况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公司名称

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营业期限

经营范围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法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须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现居住地

获取文件电子邮件地址

(完整邮箱地址)

注:(1)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须认真填写“登记表”,并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发送至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预留电子邮箱;
(2)投标人提交的“登记表”,以接收方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公告规定时间外或重复发送邮件,视为无效登记;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登记信息错误或无效登记,导致的无法联系或不予发送招标(采购)文件的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必须确保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效信息将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6)“项目名称”与“招标编号”不对应,视为无效登记;
(7)有分包的项目,投标人须在此表中准确登记计划参与投标的所有对应包号,不得重复登记;
(8)登记成功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将在发布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前向有效潜在发送招标(采购)文件,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公告中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
(9)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后须以电子邮件回复,企业未回复的,默认视为收到;
(10)从除本公告规定形式以外获取的招标(采购)文件无效,无参与本项目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呼吸机 监护仪 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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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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