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10 11:41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联系方式:王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1栋5楼507,联系方式:张先生,***-********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何女士,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4-13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17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发售,自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09时30分-12时00分,13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栋5楼507号(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3.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栋5楼507号(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栋5楼507号(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24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24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栋5楼(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24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栋5楼(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评标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有关要求,为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72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终端设备 |
行业划分 | O79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为更好地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务,现采购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供应商一名。(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72万元,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二、本项目需求已论证;三、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四、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中标(成交)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五、监督部门:大邑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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