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满江?怡景尚居项目20幢玻璃幕墙工程”招标文件疑问的澄清补遗(一)

关于“满江?怡景尚居项目20幢玻璃幕墙工程”招标文件疑问的澄清补遗(一)

关于“满江?怡景尚居项目20幢玻璃幕墙工程”招标文件疑问的澄清补遗(一)

提交时间 2020-04-10

标段编号:GC****************01001
标段名称:满江·怡景尚居项目20幢玻璃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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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满江?怡景尚居项目20幢玻璃幕墙工程”招标文件疑问的澄清补遗(一)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预算金额的5%,合同专用条款中41.3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8%,具体以哪个为准?

答:履约保证金为预算金额的5%。

二、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人要求玻璃幕墙形式为点支式玻璃幕墙,建筑施工图大样中显示为明框玻璃幕墙,具体以哪种方案为准?

答:为点支式玻璃幕墙,不做明框玻璃幕墙,设计图纸仅供平立面尺寸参考。

三、根据建筑施工图二层轻钢玻璃雨棚在玻璃幕墙中间,因要统一设计及考虑玻璃幕墙分隔及雨棚排水问题,轻钢玻璃雨棚是否属于本次设计及施工范围?

答:含玻璃雨棚。

四、建筑施工图纸中玻璃幕墙中的广告位是否属于本次设计及施工范围?

答:不属于。

五、玻璃幕墙开窗是否按照建筑施工图中的大样进行设计?

答:结合设计图纸综合考虑。

六、招标文件中设计限额(设计及施工费):180万元,设计图纸是否需要审图,玻璃幕墙是否需要做四性检测?

答:需由具有玻璃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提交正规施工蓝图;玻璃幕墙须做三性检测试验并提给监理甲方检测报告,费用不再计取。

七、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人要求”第三条:设计限额(设计及施工费)180万元现调整为195万元。

八、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会议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09时30分延期至2020年4月21日09时30分

招标人:云南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大理分公司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玻璃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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