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九垄地污水厂用电工程项目
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九垄地污水厂用电工程项目YXC2019-005
采购公告
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委托,对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九垄地污水厂用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YXC2019-00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用电工程
| 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详见附件
| 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23,659.2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23,659.2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含)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时起至2020年4月17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盖州市市府大街西段盖州市财政局院内)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详询办公室
****-*******)
2 、质疑函内容、格式:质疑函内容、格式及质疑流程详见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地址: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1*****724 采购代理机构: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盖州市市府大街西段(盖州市财政局院内)
项目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州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
账号:
****************9999
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4月10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营口市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