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竞争性磋商
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莆田市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0日18:14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10日18:11至2020年04月20日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7#8#电梯)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08:00至2020年04月21日08: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7#8#电梯)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08: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007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民政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吴****-*******,185*****007 |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
项目编号:闽一十[2019]采购12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185*****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185*****007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服务)名称技术规格租赁期限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1-1莆田市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租期20年,合同期内免租金(含建设期)5万元30万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邀请国德养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夕阳红老年综合服务中心、杭州和睦养老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2)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养老服务行业资质、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4)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无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7)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7.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7.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7.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7.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8.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8.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8.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8.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8.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响应供应商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8: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8:11至2020年04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7#8#电梯)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上门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回执单(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原章))。
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8:00至2020年04月21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7#8#电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185*****00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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