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中学学校绿化养护 招标公告

南康中学学校绿化养护 招标公告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20)121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南康中学的委托,对学校绿化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20-NK-C020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学校绿化养护(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3

1、基本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浇水防干旱防干热防洪涝、施肥、中耕松土清除杂草、防强风防寒冻、零星补植、虫害防治、剪枝整形、清理垃圾等。

2、甲乙双方相关人员事先议定事宜,乙方组织施工,甲方进行监督检查,以“整改通知书”形式书面告知乙方,工作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作为工作验收完成或工作量鉴证单,用作付费凭证之一。

3、主要工作内容及检查验收标准:

A浇水防干旱防干热防洪涝:

浇灌用水应采用自来水,以滴灌为主,辅以人工浇灌,水量不得超过树木生长要求的临界值。

检查验收标准:应根据树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浇水围堰应规整,密实不透水。围堰直径视栽植树木的胸径冠幅大小而定。必须浇返青水,根据南康的气候夏秋(6月初——11月底)为干旱季节,浇水量不得少于早晚2次。应及时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乔木应在12小时内排除积水。应避免在高温时段浇水,以免对苗木产生危害。浇灌设施应完好,如发生滴、漏等现象,应及时补救或报甲方维修。

B施肥:

零星补植打好底肥,因树制宜进行追肥。

检查验收标准;零星补植时应根据树种要求打好底肥,因树制宜进行追肥,使用恰当肥料。乔灌木追肥宜用有机肥或专用缓释肥;花卉、地被、草坪草追肥可施速效肥料;追肥后应及时浇水或覆盖,防止肥害和肥分损失。施肥方法可采用环施、穴施或沟施。环施应在树冠正投影线外缘,深度和宽度一般为30~40cm,沟(穴)施应避免伤根。施有机肥必须经充分腐熟,化肥不得结块,酸性化肥与碱性化肥不得混用。阔叶类乔术叶面喷肥,浓度应控制在0.2%~0.3%。针叶树种宜施菌根肥。采取促花、抑花、矮化等特殊措施时,可选用激素类、生长抑制剂等进行调节控制。

C中耕松土清除杂草:

根据季节与实际情况安排松土、清除杂草等工作。

检查验收标准:适时中耕松土,松土以不影响根系和损伤树皮为限,深度宜10~15cm,要求根部土壤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打碎、土壤紧实度适宜等,不得出现大面积草荒。

未绿化地带栽种前用除草剂除草,已绿化地带人工除草,尤其是要清理本地野茅草,树干周围的杂草、藤蔓植物(如菟丝子)应及时铲除,清除的杂草应即时清运拉走,统一处理,不得随地掩埋。

D防强风防寒冻:

采取必要防风防寒措施。

检查验收标准:台风季节,应对需防风的树木采取支架加固等措施,架设必须牢固;冬季,不耐寒的树木要用防寒材料包扎主干或包裹树冠防寒,其他树木可涂刷石灰(添加硫磺)除虫保暖,如遇霜雪天气要及时清除树枝、树杈上的积雪、霜冻等;冰雹后,要及时清理残枝败叶,做好补植计划。

E零星补植:

根据甲方要求或因养护不当要补植所需苗木。

检查验收标准:枯死的苗木,应连根及时挖除,并选规格相近、品种相同的新苗木适时补植。新补植的树木应视情况做加固性保护。特殊环境下的树木应做好施工保护,车辆人流量大的地点,应设围栏保护,处在施工现场内的树木应用草席或草绳等材料包扎树木。

在树木生长期内的移植视情况需要包扎树干、修剪部分枝条和叶片(不影响树形的情况下)。

F虫害防治:

主要病虫害防治措施和方法得当,突发性病虫灾害能得到有效控制。防治应采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物理防治与化学防治配合实施,化学防治尽量采用低毒、低残留量、高效的药剂。

检查验收标准:

园艺防治――应及时剪除上层乔灌木的病虫枝、徒长枝、枯死枝。有土传病源的土壤应及时消毒。夏季应适量控制氮肥,增施磷肥、钾肥,不得施用未腐熟的有机肥和植物残体。应保护好土表的无病源落叶或经粉碎的枝叶碎屑和地被植物。及时清除残枝落叶,减少病虫源。

人工防治――及时清除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体和建筑物上的虫茧、虫囊、卵块、卵囊、虫体。应剪除有虫枝叶、网幕。应直接捕系个体大、危害症状明显的、有假死性或飞翔能力不强的成虫。挖除在土壤中休眠的虫体。

生物防治――应利用天敌资源,引进繁殖、饲养以及助迁招引优势天敌。宜推广使用致病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制剂和防治病害的生物制剂。释放天敌昆虫应正确掌握防治虫态、释放比例、释放时期和释放量。在园林绿地范围内的有益生物(天敌昆虫、蛙、蟾蜍、鸟类等)均应保护,严禁灭杀和捕捉。释放天敌昆虫防治害虫期间的区域内,应不再使用有毒化学药剂,保证天敌存活和防治效果。施用化学药剂时应注意保护天敌种群。

物理防治――在成虫发生期应利用有效的黑光灯(短光波330~400nm)诱杀成虫,在诱杀害虫时应防止误伤益虫(调节开灯时期)。利用害虫的趋色性,在有色的纸上涂药剂进行诱杀。

化学防治――宜用触杀剂防治虫口密度大、发生范围广的害虫。宜用胃毒剂防治取食量大的食叶害虫或较隐蔽的地下害虫。宜用熏蒸剂防治病虫源或进行土壤消毒。直用激素剂抑制害虫生长发育或诱集、迷向,抑制其繁衍。宜用保护剂、内吸剂等防治植物病虫害、杂草。

合理用药――使用化学药剂应选用低毒、低残留(易分解)、无公害或基本无公害、对植物安全的药物。同一种化学药剂不宜连续使用,在一定绿地范围内应有计划有针对性施药。化学药剂的应用必须按单位面积、有效成份计算用量,禁止随意加大用量。化学药剂混用必须掌握药剂的理化性和对植物的安全性,未经试验,不能随意混用,达到科学用药。使用生物药剂,应掌握使用的最佳环境条件和防治时期,严格按要求进行使用和保存。掌握防治对象、防治适期、遁药品种、适量、适合浓度、使用方法,严禁盲目打药。严禁使用高毒、剧毒农药。

G剪枝整形:

据季节、生长情况、树种等安排剪枝整形。

检查验收标准:

根据灌木的种类及用途,及时剪除灌木的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荫孽枝、病虫枝及枯死枝,保持通风透光性。

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观花灌木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己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依生长状况及时牵引,使叶蔓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造型灌木(含色块罐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修翦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应进行强度修剪。

灌木修剪不少于3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8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

剪口或锯口应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及时清除剪除的枝条、落叶。严格按技术操作要求进行,注意安全。

H清理垃圾:

定时专人清理绿化带及附近垃圾。

检查验收标准:垃圾日产日清,清理绿化带内枯枝、落叶(落叶类树木就近根部堆埋)、杂草、杂物(不能有塑料、包装袋、砖头、瓦块、瓶罐及其他杂物),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主干道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每天擦洗1次绿化带内的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年更换学海池水2-3次,随时打捞学海水面漂浮物。

I其他与绿化相关的工作

乙方配合、协助甲方完成与绿化相关的其他工作。

600000.00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4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20年04月13日至2020年04月17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20年04月21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西路28号),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账号:****************54)。(自然人参加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一)付款方法:按成交金额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按月支付服务费。项目服务费采用人民币结算,由卖方在每月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买方,买方在次月的十日前将上月服务费支付给卖方,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三),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

电话:****-*******

传真:****-*******

邮箱: nkhynk@sina.com

联系人:陈静

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4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江西省南康中学

地址:南康区蓝田大道学府路1号

电话:****-*******

联系人:胡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养护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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