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9%股权

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9%股权

项目编号G32020TJ*******
项目名称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9%股权
转让方名称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9
挂牌价格1,789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20-04-10
交易方式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1提示提醒等内容:1、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共计24项,主要为:水泥粉磨主厂房、办公楼/中央控制室、材料库等,房屋所占土地均为标的企业所有,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中有10项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属证明,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均属标的企业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及其他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限制。2、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内部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8,000,000.00元,出借方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借款情况如下:2019年3月9日,标的企业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向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8,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5.0025%,按季度付息,合同到期后一次偿还本金。截止本项目信息披露,标的企业在上述借款到期后已续借。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5.0025%,按季度付息,合同到期后一次偿还本金。2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3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将536万元的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3.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进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环节,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向原股东进行征询,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以不低于最高报价成为最终受让方。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剩余交易价款到账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6.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内。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内的。8.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各自承担。9.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瑕疵为由放弃受让,或涉及本项目“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中的任一情形时,均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自愿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且同意转让方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2)本方同意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7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4) 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 5个工作日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5)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标签: 股权 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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