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锚具、钢绞线、型钢、孔道压浆料招标公告

商品混凝土、锚具、钢绞线、型钢、孔道压浆料招标公告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
商品混凝土、锚具、钢绞线、型钢、
孔道压浆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6J-GDGS-202004-06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
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施工用商品混凝土、锚具、钢绞线、型钢、孔道压浆料采购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本项目工程需要的商品混凝土、锚具、钢绞线、型钢、孔道压浆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和澄清补遗在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16g.com.cn)发布。
4.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投标人必须到项目部现场确认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5.1“招标项目部现场报名”流程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 “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人汇款后持“报名表、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红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承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邮寄至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登记确认报名。
特别说明:特殊时期,为配合防疫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在确定报名前可主动联系项目部,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料请按照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8@qq.com。
项目部详细地址: 郑州市航空港区三官庙镇双楼王村中铁十六局郑州南站项目 部四分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 王博
电 话: 139*****610
5.2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
账 号: 9961 0150 1016 0011 6105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在郑州市航空港区三官庙镇双楼王村中铁十六局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0时00分,地点在:郑州市航空港区三官庙镇双楼王村中铁十六局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
7.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联系人: 王博电话: 139*****610
9. 招标监督电话
本次招标集团公司监督电话:***-********
2020年4月10日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物资
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南站项目部四分部施工用商品混凝土、锚具、钢绞线、型钢、孔道压浆料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名称 标书售价(元)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NZ4SPT-1 1000元 商品混凝土 C20 方 2000 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南站四分部施工现场
C40 方 6500
C50 方 54000
C50钢纤维 方 1500
2 NZ4MJ-1 500元 锚具 YM15-17 个 510
YMP15-17 个 140
YM15-15 个 360
YM15-12 个 980
YM15-9 个 940
YMP15-9 个 650
YM15-7 个 200
YMP15-7 个 130
YMP15-15 个 60
3 NZ4GJX-1 1000元 钢绞线 Φs15.2 吨 1000
4 NZ4XG-1 1000元 工字钢 40a 吨 400
钢板 厚20mm,宽1500mm 吨 260
槽钢 10# 吨 350
5 NZ4YJL-1 500元 孔道压浆料 C50 吨 1000
支座灌浆料 C50 吨 180
2、招标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2.1、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满足TB/T 2965-2011、TB1002.4-2005、TZ331-2009等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铁路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技术条件TBT2965-2011;TB1002.4-2005铁路桥涵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2.2、锚具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公路桥梁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JT/T329-2010等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2.3、钢绞线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14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2.4、型钢质量标准:
(1)工字钢产品质量必须满足GB/T 706-2016,GB/T 706—1988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工字钢40a理论计量需满足重量67.6kg/m,截面面积86.1cm2,偏差满足上述标准;材质要求Q235;
(2)钢板产品质量均须满足GB/T 706-2016,GB/T 709-2006钢板厚2mm、宽1500mm理论计量需满足重量15.7kg/m2,偏差满足上述标准;材质要求Q235b;
(3)槽钢产品质量均须满足GB/T 706-2016,GB/T 707—1988,理论计量需满足重量10kg/m,偏差满足上述标准;材质要求Q235;
2.5、孔道压浆料质量标准:矿物质掺合料、水泥符合《公路桥涵施工规范》JTG/TF50-2011;《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支座灌浆料:环氧树脂砂浆DL/T 5193-2004。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水泥应采用性能稳定、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低碱硅酸盐或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的性能要求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规范》JTG/TF50-2011第6.15.4的规定。
(2)外加剂应与水泥具有良好的相容性,且不得含有氯盐、亚硝酸盐或其他对预应力筋有腐蚀作用的成分。减水剂应采用高效减水剂,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中高效减水剂一等品的要求,其减水率应不小于20%。
(3)矿物掺合料的品种宜为I级粉煤灰、磨细矿渣粉或硅灰,并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规范》JTG/TF50-2011第6.15.8的规定。
(4)水不应含有对预应力筋或水泥有害的成分,每升水中不得含有350mg以上的氯化物离子或任何一种其他有机物,宜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清洁饮用水。
(5)膨胀剂宜采用钙砚石系或复合型膨胀剂,不得采用以铝粉为膨胀源的膨胀剂或总碱量0.75%以上的高碱膨胀剂。
(6)压浆材料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06%,比表面积应大于350m2/kg,三氯化硫含量不应超过6.0%。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注意:1、钢材(不需要代理授权)、水泥、钢筋网片、钢绞线、锚具、支座、伸缩缝、防水材料(防水板、止水带、防水涂料等)、土工材料(土工布、土工格栅等)、外加剂(减水剂、速凝剂、阻锈剂等)、电线电缆,严格按《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要求进行评审;外加剂类、电线电缆材料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再提供近六个月的生产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除第1项以外的其他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有困难时,可只提供(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三、代理证明(生产商不需要提供);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扫描件;五、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七、检测报告)五项材料。柴油必须再提供“成品油经营资质”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实收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接受代理;锚具厂家实收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允许代理商投标;钢绞线生产厂家实收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接受代理;型钢厂家实收资本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代理单位实收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孔道压浆料厂家实收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代理单位实收资本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以上材料,中铁十六局物贸公司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后可参与投标,授权厂家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3.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6、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7、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8、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9、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外加剂类及电线电缆再提供近六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3.10、外加剂类及电线电缆投标人需出具近六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3.11 为了加强材料质量控制,本次招标的防水类材料(如防水板、防水卷材、止水带、止水条、伸缩缝、防水涂料等)、土工材料(土工布、土工格栅)、外加剂(各种混凝土添加剂等)、油脂、泡沫剂、支座等几类材料执行《中铁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在合格供应商名录里的供应商禁止投标,有意参与合格供应商评审的单位,请联系我单位任何项目部、工程公司填报评审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轨道交通 中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