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北经联社湖马工业片区3号楼招标公告

沥北经联社湖马工业片区3号楼招标公告

沥北经联社湖马工业片区3号楼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沥北经联社湖马工业片区3号楼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备案证:****-*******-47-03-0066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沥北经联社湖马工业片区3号楼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海区大沥镇沥北湖马工业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湖马工业片区3号楼包括A座和B座的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防雷、消防、室外海绵城市给排水等(本工程不包括室外地面、道路和绿化工程),A座和B座均地上五层的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8593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拒绝,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预算价):

沥北经联社湖马工业片区3号楼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本工程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44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诚信记录信息”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企业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6.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6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罚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10日(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查阅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或工程量清单有PDF和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工程无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麦小姐、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9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相关程序均取消。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4依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工作方案》(南资源[2020]3号)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及投标人办事人员进入中心区域应戴好口罩,做好防护;现场填报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见附件2)。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经济联合社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联系人:孔先生、梁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诚智大厦1栋10楼

邮编:528200

联系人:麦小姐、刘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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