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粉煤灰询价采购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粉煤灰询价采购

询价单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粉煤灰询价采购 询价单编号 ************************
采购组织 项目部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报价截止日期 2020-04-13
询价日期 2020-04-11 询价用户 刘庆东 询价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采购数量 需求说明
粉煤灰(袋装)) Ⅱ级 7695.400 质量、性能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的相关规定。
收货地址: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
发票要求:(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备注栏备注信息(必备):(1)项目名称:长春西安桥项目。(2)项目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三)发票专用章盖在发票空白处,避免遮盖发票金额和发票信息。
报价要求:(1)报价结算单价为固定价格,为产品运到工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成本、装卸费、运费、人身及车辆保险费、协调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2)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交易确认后卖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
质保金: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于材料进场后的一年内付清。
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电子承兑方式进行支付。货款按供货量每月计量一次,甲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及业主的工程款计价情况于发票送达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70% ,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到该批次货款的90%,剩余的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于材料进场后的一年内付清。如果业主的工程款计价延迟则甲方支付乙方货款顺应延迟1-2个月(货款延迟支付不计利息),顺应延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停止供货。上述货款支付中或有不多于30%采用6个月的银行电子承兑进行支付且甲方不贴息。要求乙方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当因不可控力影响甲方付款进度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乙方承诺不计利息和损失。
其他:联系人:刘庆东;联系电话:152*****0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粉煤灰 西安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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