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504000元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执法记录仪 | 120 | 台 |
现需对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
4、供货及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报名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4、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7、供应商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报名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报名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的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及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五、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20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招标地点:吕梁市柳林县鑫飞大酒店会议室13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本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15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920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2*****198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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