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ShXX-XZ-20Y09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拉萨市达孜区财政局的委托,就达孜区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中介机构入围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ShXX-XZ-20Y09
二、项目名称:达孜区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
三、采购预算:以财政下达的预算金额为准
四、合同履行期限及采购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采购数量3家。
五、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对达孜区财政局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提供服务。
2、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范围的预算的审定、概算的审核、跟踪评审、竣工决(结)算评审等内容。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实施地点:拉萨市达孜区;
六、投标人资质条件和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特殊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区外企业资质登记证;
5、其他:拟派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其它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须具有相关造价专业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4月13日至2020年04月17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城关区日月湖水景花园9区2排1栋。
3、招标文件售价(方式):850元,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参保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需打印并加盖鲜章(查询日期须在报名期内);
5、工程造价咨询证书及在藏备案有效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7、近三年类似业绩一个(含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8、近三年(2016-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9、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服务商缴纳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及服务商近一年(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纳税凭证;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查验,相应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为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07 日15:00-15: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2020年05月07日15:30(北京时间),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城关区日月湖水景花园9区2排1栋。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招 标 人:拉萨市达孜区财政局
地 址: 拉萨市达孜区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891-
*******代理机构: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日月湖水景花园9区2排1栋
联系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
****-******* 177*****598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