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江路店招店牌改造工程(共和新路至通河路段)的招标公告

共江路店招店牌改造工程(共和新路至通河路段)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宁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共江路店招店牌改造工程(共和新路至通河路段)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4)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共江路店招店牌改造工程(共和新路至通河路段)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XC2019-270)

3、预算编号:13-20-0840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共江路店招店牌改造工程(共和新路至通河路段)

5、交付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6、交付日期:2020-04-20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4-13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4-20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专业资质(原件扫描件);(5)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4-09至2020-04-2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4-23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4-23 09:45:00(待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2、磋商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前须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本三份(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递交即可),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磋商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磋商单位印章,并注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不得拆封字样。

六、其他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费用:截止至2020年04月20日 上午:09:30,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的投标报名不予通过。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专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6、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截图。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张庙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宁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玛路800号地址: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邮编:200431邮编:200940
联系人:嵇云峰联系人:郑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河 店招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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