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跨江大桥跨合区(同江片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中俄跨江大桥跨合区(同江片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单位:同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2020-HCJL-007
1.招标条件
中俄跨江大桥跨合区(同江片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同执呈[2020]04号文批准建设,按照同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招标人为同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俄跨江大桥跨合区(同江片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2020-HCJL-007
2.3资金性质:财政资金(31.13万元)
2.4项目建设地点:同江市三村镇二村西侧,国道G221同哈公路K30+280处,终点位于三村镇二村西侧,国道G221同哈公路K28+200处,路段长3.233km,支线路段长0.075km,路线总长3.308km。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中俄跨江大桥跨合区同江片区(桥头经济区启动区)排水工程;该段3233.36m规划道路内的雨排管线及污排管线工程;雨排工程:共铺设各管径雨排管线总长约3419m,过路管约2092m,修筑排水明渠约140m,以及雨水口、雨水检查井等附属工程。污排工程:共铺设各管径污排管线总长约3276m,污水收集设施一处,以及污水检查井等附属工程等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4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30日;
2.8质量标准: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省内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省级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相关专业),省外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相关专业)(如无岗位证书,可依据《关于监理现场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建函[2015]103号)文件规定执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由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核查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gov.cn/核查结果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4.1时间:自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2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现金),文件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4月17日16:00前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财务室购买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原件);
(2)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公司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20年)中承揽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投标单位对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开标大厅
招 标 人:同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同江市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 系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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