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沟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招标公告

石沟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招标公告

石沟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A1-05、A3-03)勘察

招标类型: 公开
工程类别: 工程结构: 其它
工程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石沟社区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63134.8㎡ 预计造价(万元):
规划许可证号: 青规李规审字【2010】6号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1】176号
招标代理: 青岛科大建设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刘工 ********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石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建单位: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石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内容:

本工程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点这里报名(需要身份认证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的投标单位的正式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2008年1月1日至今单项勘察合同价在90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
资格预审办法
投标报名企业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 2008 2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于2011年 月 日 时前通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落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标准

同类业绩10投标单位200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备案的勘察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10投标单位200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国家级、省级(含副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每获得一个得2分,最高10分。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项目只计一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10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的得10分。 以证书原件为准 (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AAA诚信 10具有2010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建字 2011 10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勘察单位,于2011年 11 月 29 日 9 时至2011年 12 月 5 日 17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报名(报名联系电话:********),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200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勘察合同原件;

5、投标单位2008年1月1日至今获奖证书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

6、2010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建字 2011 10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投标报名企业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 2008 2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于2011年 12 月 6 日 16 时前通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落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报名期限: 2011年11月29日09时 ---- 2011年12月05日17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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