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变电站110千伏进线、10千伏出线管廊施工招标公告
学府变电站110千伏进线、10千伏出线管廊施工招标公告
学府变电站110千伏进线、10千伏出线管廊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3
招标编号:XTGHZB[2020]0014号
项目编号:XTJS********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府变电站110千伏进线、10千伏出线管廊项目已由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潭经管审【2019】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9-430373-78-01-03929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学府变电站110千伏进线、10千伏出线管廊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霞城路南侧、观湘路西侧,乐塘路东侧至潭州大道等道路
2.3建设规模:110kV进线管廊建设规模:学府变配套110kV进线工程包含两回新建线路通道,分别为响水坝~繁城T接学府变电站110kV线路、九华~繁城T接学府变电站110kV线路,两回线路同路径建设。起于护潭路上已建的T接井,止于110kV学府变电站,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学府变电站110千伏进线、10千伏出线管廊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2000年第279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担项目的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件正年审或者延期的,则必须提供年审或者延期审核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未完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要求配备。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个及以上的变电站配套土建工程建设经验(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或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7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0年 4 月 1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6.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 5 月 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在2020年 5 月 6 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5 月 6 日9时 00 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 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监督电话:****-********。
10.其它
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2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0.2.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10.2.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10.2.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10.2.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0.2.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大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朱灿、邓超
电话:****-********
传真:****-********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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