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山东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人民币8,496,168.97元(其中:本金7,896,267.33元,利息599,901.64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嗣后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另行计算)。担保方式为保证。债务企业所在地为聊城冠县。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宗文忠,注册地址冠县冠城镇振兴路东首。公司经营范围:轴承、轴承配件加工、销售、农机销售、进出口业务等。该公司已涉及多起诉讼、执行案件。
二、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冠县欧曼钢球套圈制造有限公司
冠县欧曼钢球套圈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冠县城镇振兴东路,法定代表人左保军,主要产品:钢球套圈、轴承生产及销售。该公司已涉及多起诉讼、执行案件。
(二)保证人冠县新丰钢管有限公司
冠县新丰钢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本8,500万元,注册地址冠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宗文立,主营产品:轴承钢管、石油专用管、普通钢管生产、销售;钢材、轴承、轴承配件购销。该公司已涉及多起诉讼、执行案件。
(三)保证人山东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山东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金10,500万元,注册地址冠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刘建立,主要产品:高速护栏、热镀铝锌硅钢板生产、加工及销售。该公司已涉及多起诉讼、执行案件。
三、诉讼执行情况
2019年1月15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2019年3月25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2019)鲁0103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胜诉;2019年12月20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2019)鲁0103执415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0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山东省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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