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服务社会化管理招标公告

陪护服务社会化管理招标公告


玉溪市人民医院拟对医院陪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区域内的患者陪护及陪护床服务管理工作。

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三、服务地点: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玉溪市人民医院内)。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3、在玉溪市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公司级机构,外省市的公司须在玉溪市注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医院向服务单位提供21平方米简易房办公室,服务单位每年须向医院交纳办公室场地使用管理费。具体数额由投标单位报价确定。

六、质量要求

1、公司派遣的护工必须培训持证上岗。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规范护工的职责范围并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3、根据病人病情及家属要求合理配置护工人数,以确保满足病人生活照护、日常陪护、保证患者安全等服务需求。4、护工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服从临床科室的管理,维护病区环境清洁、安静。

七、报名:投标人可在2020年4月13日起至 2020年4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玉溪市人民医院保卫科报名(电话:0877--*******)。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4月21日15时00分。

2、地点:玉溪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会议室。

九、磋商文件要求

1、磋商文件由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2、磋商文件须规范装订并密封。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十、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1

项目实施经验(满分10分)

具备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每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可得10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

人员保障(满分10分)

陪护服务人员的数量及资质保障,提供相关证明。优得10-7分,良得6-3分,差得2-0分。

3

拟定的实施方案总体评价(满分25分)

①服务费用(10分)。每天24小时陪护病人最高限价为180元。每项服务价格为收取病人最高限价,在此基础上,单项价格下浮2元得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②整体服务方案15分。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整体服务方案。优得15-11分,良得10-5分,差得4-0分。

4

管理及培训方案(满分15分)

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管理及培训方案。优得15-10分,良得10-5分,差得4-0分。

5

增值服务

(满分10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增值服务方案。优得10-7分,良得6-3分,差得2-0分。

6

磋商报价评分(30分)

该项目交纳办公室房屋使用费、管理费,磋商报价评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工作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30

合计

十一、其他事项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13日


标签: 社会化 陪护服务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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