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尼勒克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XJCY-********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尼勒克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 1 | ******* | 批 | 尼勒克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后期运营和维护,主要包括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行和维护,包括5个点17.045兆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场区内设备(围栏、光伏组件、支架及与之配套的汇流箱、逆变器、箱变、光伏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并网箱及并网箱内计算量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等)的管理、安全、安保、运行、维护、消缺、定检、损坏设备的更换、组件的清洗、场区除草等方面工作。具体参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需具备国家电监会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货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供应商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报名。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4-13至2020-04-17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3室
3.标书售价(元):3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供应商必须在光伏项目、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运营和维护等工作的实施经验和能力,并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项目业绩合同);(6)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报名期限内) 。
(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或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缺一不可,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07 16:00:00
七、 投标地址:新疆诚誉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9楼917室)
八、 开标时间:2020-05-07 16:00:00
九、 开标地址:新疆诚誉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9楼917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尼勒克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 80000 | 中国工商银行伊宁合作区支行 | ****************047 | 转账支票、电汇、企业网银等非现金形式 | 账户名称:新疆诚誉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根据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诚誉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联系人:赵媛媛
联系电话:****-*******
地址: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3室
2、采购人名称:尼勒克县尼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思成
联系电话:177*****1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尼勒克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黄静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015/20204/be1b7bea-0444-4fc2-ad5c-1a*******e96">2-公开采购公告.docx
19.8 KB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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