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排湖风景区麻港-南咀绿化工程
仙桃市排湖风景区麻港-南咀绿化工程
仙桃市排湖风景区麻港-南咀绿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仙桃市排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依据仙桃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仙财采计【2020】424号文件的批准,拟就仙桃市排湖风景区麻港-南咀绿化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1、采购人:仙桃市排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仙桃市排湖风景区麻港-南咀绿化工程
3、项目编号:ZNHDCG200412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整场地及绿化种植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5、采购预算:723382.32元(超过采购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6、项目地点:仙桃市排湖风景区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8、工期:60日历天。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公告发布后网络截图);
3、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审查合格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的响应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13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仙桃市沔街大道8号,仙桃候机楼2楼);
3、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仙桃市沔街大道8号,仙桃候机楼2楼)
2、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人将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地点: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仙桃市沔街大道8号,仙桃候机楼2楼)
2、磋商时间:2020年4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核减办法。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仙桃市排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康主任电话:135*****600
代理机构: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 静电话:137*****199
邮箱:********1@qq.com
仙桃市排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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