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投标邀请公告
金堂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投标邀请公告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成都天府水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拟对金堂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TFD-采-19ZC097。
二、采购项目:金堂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服务期限6年。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3个包件,采购内容为:金堂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采购。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包件投标,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档,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为;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投标人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协议书内容格式自拟,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4月13日9:00至2020年4月1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带介绍信原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如果投标人未如实填写,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招标代理机构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5月7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评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天府水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堂赵镇成金大道2870号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35*****00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联 系 人:侯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转806
标签: 农村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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