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海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全国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项目任务书已经水利部以水规计[2019]383号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海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海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提出,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按照文件要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作为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规划体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有关部署,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通知》(办规计〔2019〕219号),海委组织开展海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全国层面、省级层面成果的协调。
现状基准年原则上为2018年。规划近期水平年2025年,中期水平年2035年,展望到2050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合同编号:HHLYSLJCSSKJBJGH/HT-2020-01。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评价、涉水生态空间保护与利用情况评价、防洪基础设施保障情况分析、水资源配置基础设施状况分析;涉水生态空间的划定,已建、在建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及建设用地划定和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预留划定;以国家和海河流域的相关规划为基础,从保护和修复生态出发,因地制宜提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从涉水生态空间功能、水利设施与“三区三线”、与已有规划的协调性等方面开展空间协调性分析;根据全国的统一要求,完成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规划成果的落图工作以及审核和汇总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规划的相关成果,编制海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报告,负责规划咨询、协调、审查等工作。
三、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合同约定成果。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工作的业绩;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7年4月~2020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2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8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6.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50*****207@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6.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现场察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人:张萤雪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50*****207@163.com
联系人:杨然然
电话:***-********转8044,150*****207
电子邮箱:150*****207@163.com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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