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生命园C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外包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生命园C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外包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生命园C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外包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SEDZ20G014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江苏无锡(惠山)生命科技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无锡惠山新城生命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生命园C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外包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生命园C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外包服务(HSEDZ20G01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本项目为生命园C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外包服务,本次维保内容为生命园C区内研发大楼、孵化大楼、地下室内的中央空调及其他配套设备,具体包括特灵冷水机组(HC-F500GXG)、燃气热水机组(MODEL) SV-15005G-H、风机盘管及多类空调箱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维保期:两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取"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度维保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及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下一年度维保合同。
3、质量标准: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考核合格要求,确保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
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8.5294万元/两年(29.2647万元/年)。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注:如为同一磋商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四、招标项目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仅需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空调系统维保需求]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磋商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09月-2020年02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2)信用查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条款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
六、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磋商文件售价:伍佰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接受邮寄。
七、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根据锡财购告〔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凡参与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报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事项:
(1)须在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厅前台,进行"锡康码"核验("锡康码"可提前保存在手机相册内,在验码时出示),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37.3℃)、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凭签署完毕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投标。
注:磋商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报名、开标地点,不能在报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参加报价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凡参与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八、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04月28日09:00始;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8日09: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4、响应文件接收人:周雪峰、程鸿晴
5、其他有关事项:无
九、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8日09:30分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20年04月28日
4、磋商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6会议室
5、其他有关事项:无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M
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邮政编码:214100
2、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江苏无锡(惠山)生命科技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无锡惠山新城生命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D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十一、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正二副,电子文本壹份。
十二、磋商保证金要求
1、本次招标 收取 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壹万元整;
3、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三、其他说明事项:无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3日

标签: 外包服务 维保 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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