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政府会议室视频设备改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宿豫区政府会议室视频设备改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宿豫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就宿豫区政府会议室视频设备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豫区政府会议室视频设备改造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zjg********4-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9.5万元, 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主要内容:宿迁市宿豫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定对区政府会议室的视频设备进行改造,改造的主要内容有拆除原有旧设备,增加双边间距为0.88㎜的LCD拼接屏12块(含背景墙改造)、100寸的电视机两台、会议桌高清伸降显示屏24套、室内手机信号屏蔽器4套。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见采购需求。
(五)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1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04月14日9:00至2020年04月20日 17:30。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uyuztb.com)的右侧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宿迁技术支技电话:新点软件叶工166*****191,客服热线:400-850-3300。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分1个分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分包磋商的,应按分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04月24日 9:30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豫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
(四)磋商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正泰大厦三楼)。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林蔚
联系电话:138*****587
传真电话:********2759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富康大道霸王商城1号楼310室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137*****028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宿豫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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