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药山街道办事处视频监控、数据专线及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药山街道办事处视频监控、数据专线及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药山街道办事处视频监控、数据专线及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药山街道办事处视频监控、数据专线及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项目总预算199.9925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药山街道办事处视频监控、数据专线及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数量:1宗。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有关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国家有关标准。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政策: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时间:采购人规定时间;地点:采购人规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规定;服务效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规定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验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3日起,至2020年4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药山街道办事处 |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二环北路7299号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恒大帝景9号楼1-1408 |
联系人:韩可亮 | 联系方式:156*****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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