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启东市吕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因启东市吕四港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作需要,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就启东市吕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一、本招标项目货物采购
序号 | 采购项目 | 材料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聚丙烯酰胺 | PAM(阳离子)240 | 吨 | 5 | 根据吕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脱泥实际情况来调整配方使脱泥能够正常进行 |
二、本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为玖万玖仟元人民币,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四、报价注意事项
1、货物的报价:包括原材料费、利润、增值税、运费、搬运费和其他税费。
2、货物的运杂费: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含业主因实际情况需多次供货,投标人因考虑这点,综合报价,费用不作调整)、有关部门的手续费、采购与保管费、包装费。
3、货物的保险费。
4、风险费:原材料的涨价、政策性调整等风险。
5、如取得合同,对货物将支付的任何销售税和其他税费。
6、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7、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8、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启东市吕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 黄大玮
联系电话: 137*****188
2.报价文件的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8:30—9:00密封送至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不论何种原因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
地址: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吕四港镇盈港市场三楼便民服务中心内)。
六、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向启东市吕四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交纳人民币 19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投标报价必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启东市吕四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开户银行:吕四农商银行。
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递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七、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
2.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分批供货,接采购单位的书面通知5天内完成供货,否则按违约处理。
3.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
4.约定事项: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八、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九、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采购单位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
2.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十、付款方式
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监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至合同价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十一、其他要求
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3.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4.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结果为准。
启东市吕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报价承诺书
启东市吕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标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投标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并且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择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不参与任何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
6.若我方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7.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30天内有效。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方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 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启东市吕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询价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报 价 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 (元) | 备注 |
1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
注:本表报价须为打印,手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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