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双电源供电项目谈判公告
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双电源供电项目谈判公告
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双电源供电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3日
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双电源供电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双电源供电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0】0013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Y2020-CG(CZ)-00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合计) |
1 | 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双电源供电项目 | 一项 | ¥*******.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1.4要求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2.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叁);
2.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省级能源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二级及以上的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和三级及以上的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1.3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1.4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3人,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连续3个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可查询的网址和账号密码,若提供的账号与密码不可查询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有原件的证明材料须带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其他证明资料须加盖公章留原件,所有资料装订成册;
3.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5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4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时间为2020 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1单元16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2020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1单元16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邓毅
电 话:187*****6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娅
电 话:181*****367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惠泽路138附2号小区聚贤庄5栋102房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代理的谈判采购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我公司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谈判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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