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榄核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代建)服务摇珠公告
南沙区榄核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代建)服务摇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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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榄核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代建)服务
摇珠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2018]160号 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按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南沙区榄核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现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代建服务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榄核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代建)服务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3*****66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582
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
四、项目概况、内容:南沙区榄核镇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共9983.22亩,建设范围位于大生村、墩塘村、甘岗村、榄核村、平稳村、人民村、新涌村、张松村,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标准化改造、机耕路硬底化建设、农田排灌设施改造修复等。
五、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暂定总投资约1998.85万元,项目管理(代建)服务费暂定价为31.4838万(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下浮10%计取执行,建设管理(代建)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项目总投资,最终以审定的结算价为准,且总价不能超过50万元,如超过50万,按49.8万元结算)。
2、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3、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编制,1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向发改部门申报。
4、项目承包内容:对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项基础资料及专题资料的收集,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深化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包括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报批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初勘)、测量(初测)、基本方案设计、实测地形图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并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六、网上公告时间及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发布摇珠公告:从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23时59分。
注:发布摇珠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承包意向有效期:30日历天(从摇珠公告发布之日起)。
3、摇珠时间:2018年月日10时30分。
4、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具有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授权有效;
2、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小型工程建设服务(代建项目)企业库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二);
3、承包意向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4、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的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招标师其中一项资格,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社保证明资料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的建设管理(代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管理(代建)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6、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建设管理(代建)服务承诺及声明函》(详见附件一)。
八、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九、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不满足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招标人将取消其承包资格。
十、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费,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
十一、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摇珠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新地路16号五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附件:1、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2、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小型工程建设服务(代建项目库)单位名单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1月 日
附件一:
建设管理(代建)服务承诺及声明函
致: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一旦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同意在承包意向有效期内遵守本摇珠公告及相关资料。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摇珠公告及相关资料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按此摇珠公告及相关资料接受获得承包资格。
二、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摇珠公告中的代建服务内容,如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们将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签订书面服务合同。
三、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开展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
四、我方对代建服务与相关服务费的支付和结算方法承诺如下:
1、本项目代建服务费暂定价为31.4838万元(叁拾壹万肆仟捌佰叁拾捌元整)。建设管理(代建)服务结算按建设管理(代建)合同约定执行,最终以审定的结算价为准,且总价不能超过50万元,如超过50万,按49.8万元结算。
2、在建设管理(代建)服务期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规模变化时,我方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建设管理(代建)工作。
3、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建设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我方承诺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的工作量结清建设管理(代建)报酬,我方不另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4、我方承诺,将按照建设管理(代建)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建设管理(代建)服务的工作内容且相关的建设管理(代建)服务须达到令建设单位满意的程度。
五、我方将严格按照建设管理(代建)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建设管理(代建),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招标工作。
六、在未正式签订合同前,建设单位的摇珠公告及相关资料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法律文书。
七、我方理解,不论结果如何,建设单位不承担我方的任何费用。
八、如果我方在承包意向有效期内撤回摇珠通知书及相关资料,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摇珠公告规定的期限签署或拒绝签署合同,或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有权视为我方自动放弃承包资格。
九、我方承诺按摇珠公告要求,获得建设管理(代建)资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满足或优于该要求的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建设管理(代建)部组成人员。否则,建设单位可以按我方未实质履行建设管理(代建)合同处理,并且可以单方面终止建设管理(代建)合同,我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十、已在建设单位其它项目从事建设管理(代建)工作的人员未列作本项目建设管理(代建)部组成人员。
十一、我方就参加本项目摇珠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摇珠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摇珠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摇珠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本公司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规则,充分考虑了如有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摇珠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本公司仍将接受此次摇珠结果。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和声明的事实,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承包意向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小型工程建设服务(代建项目)企业库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 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 |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4 |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5 |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6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7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8 |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9 | 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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