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事项征询公告(委评征〔2020〕016号)招标公告

市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事项征询公告(委评征〔2020〕016号)招标公告


根据《宜昌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试行办法》(宜发改法规〔2018〕48号),我委拟将下列事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一、项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

化工类、轻工业类

二、项目单位(法人)及联系人:

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徐献忠 135*****426

三、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人:

北京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刘韶东 158*****695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年产4000吨氯化锰(3000吨无水氯化锰和1000吨四水氯化锰),年产800吨对苯醌和200吨邻甲基对苯二酚(含对苯二酚)。建设内容包括主要生产车间、储罐区、变配电站、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仓库等公用和辅助设施。

五、上报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亿元,企业自筹6000万,银行贷款4000万。

六、评估内容及重点:评估项目工业设计,包括专家对项目政策符合性、可行性,项目投资合理性,建设工艺技术先进性、设备成熟度,生产系统自动化程度,环保措施科学性、可行性,安全设计符合性、可靠性,产品市场前景和循环经济性等方面。

七、专家要求:副高级(含)以上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化工工艺、设备各1名,环保2名,安监1名。

八、其他要求:不现场踏勘,需邀请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参加审查。

九、评估时限:7个工作日

十、评估最高限价:1.4万元

请入选该专业类别评估机构库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专家类别、职称、人数及报价等相关资料并密封,于2020年4月15日15:15前送至市发改委(沿江大道52号宜化双子楼A座)1602会议室。我委将组织现场拆封报价函并公布竞选结果。

备注:评估机构与报告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评估专家与报告编制专家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关联关系。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评估 委托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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