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吊车租赁采购公告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吊车租赁采购公告
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吊车租赁采购公告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吊车租赁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XZXG-XZZB-********0
1.2项目名称: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吊车租赁采购
1.3预算金额:详见下表
吊车型号 | 价格(元/小时) | 备注 |
8吨 | 210 | 含13%税 |
25吨 | 320 | 含13%税 |
50吨 | 510 | 含13%税 |
80吨 | 850 | 含13%税 |
100吨 | 1130 | 含13%税 |
130吨 | 1500 | 含13%税 |
180吨 | 2100 | 含13%税 |
220吨 | 2600 | 含13%税 |
300吨 | 3200 | 含13%税 |
1.4采购需求:为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吊车租赁。
1.5租赁期限:一年。
1.6服务地点: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区乃琼镇加木沟(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⑴投标人需具有和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⑵投标人需提供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及驾驶吊车司机的特种车辆操作证。
三、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4月13日至2020年04月17日,每日10:00-12:30,下午3: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招标部(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同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⑴单位介绍信、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⑶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业绩证明;
⑷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0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区乃琼镇加木村
联 系 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转8002
2020年04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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