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2020年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基于仪器设备采购需满足日常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急检验需要、产品质量仲裁、符合国内外法律法规、符合检验标准和实验室安全等需求,并经国内外仪器设备比较,专家组认为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承担着政府监督检验、国家风险检测任务,检验数据事关民生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依法判定仲裁用,所配置的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内外先进前沿实验室水平,采购的进口设备经过专家组充分论证在使用年限、稳定性、精确度等方面均优于国产设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超高压液相色谱仪(全二维)、超高效合相色谱仪(超临界流体技术)、超纯水仪、测汞仪等仪器国内暂未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类似设备;采购进口离心机、真空干燥箱、浮游菌采样器、定氮仪、水分测定仪、半自动切片机在使用要求、温度精度、稳定性等方面能满足标准规定的复检和仲裁要求。因此,专家组一致认为2020年采购进口设备的理由是合理的必要的。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离心机1200000高速离心机主机1台;10*50ml+10*15ml 尖底管复合角转头 1个,离心50ml和15ml都无需适配器,转速≥15000rpm,离心力≥32240g配套原装50ml离心管300根;5ml*4水平转头 1个, 转速≥8000rpm,离心力≥11500g,配套原装50ml离心瓶 1套。用于化妆品、药品的样品前处理。
2真空干燥箱1110000真空烘箱主机一套,配套进口隔膜泵一台。具有APT.Line内腔预热技术
3浮游菌采样器2200000主机2台;可伸缩三脚架2个:能竖直采样;备用采样网格10个;防尘2件;主机保护箱2个。用于洁净室空气洁净度中浮游菌的检测。
4定氮仪1330000定氮仪系统:包括主机一台、100ml和250ml消化管各一只、带有液位传感器的碱桶/水桶/接收液桶/废液桶各一个、一个消化管夹。 20位消化系统一套,包括消化炉一台、带负压的排废罩一个。消化管60只(250ml),催化剂2000片,消化管架1个,2-10ml移液器1个和光能滴定器1个。用于食品、药品及农产品的蛋白质、全氮分析及其它挥发性组分蒸馏分析。
5水分测定仪1140000包括主机及控制终端,搅拌器和滴定台,电极,外围设备等。药品、化妆品等样品微量水分测试
6半自动切片机1120000有0位指示的精准定位系统,可电动进样和电动切片,切片厚度0.5-100微米,系统配置石蜡切片用一次性刀片刀架和一次性刀片。有0位指示的精准定位系统,可电动进样和电动切片,切片厚度0.5-100微米,系统配置石蜡切片用一次性刀片刀架和一次性刀片。
7气相色谱仪1500000气相色谱主机最多可安装4个检测器,可同时采集4个检测器信号;电子气路控制技术控制进样口、检测器或辅助气,具有自动检漏功能。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2341 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 第二法扩项用。
8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包括二元超高压、自动进样器系统、柱温箱、质谱仪、软件系统、氮气发生器等。该产品基于色谱、质谱原理,对化学分析及合成中的中间体及产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9超高压液相色谱仪(全二维)1600000全套仪器:含双梯度泵1套,温控自动进样器1套,柱温箱1套,二极管阵列检测器1套,二位六通阀1个(含阀驱动),二位十通阀1个(含阀驱动),二维方法切换套件1套,二维在线前处理套件1套,500uL样品定量环2个。数据处理工作站一套,商务机,正版操作系统,配置不低于 i7处理器,内存8G,硬盘1T, 21寸液晶显示屏,打印设备一台。用于中药等复杂样品的化学组成及其含量的分析。
10超高效合相色谱仪(超临界流体技术)1900000仪器包括:二元高压输液泵、自动进样器、柱温箱、背压调节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等。CO2泵头冷却器:具备相关制冷装置,无需外接制冷设备和添加制冷剂。
11超纯水仪1200000仪器包括主机、超纯化柱、精制柱、终端过滤器、独立取水手臂(彩色触摸屏)等。内置符合USP 26要求的TOC在线检测仪, 在线检测超纯水中的TOC,检测范围0.5~999.9ppb;检测限度0.1ppb。
12测汞仪1500000利用冷原子吸收原理进行汞的检测。需要连续测定20个固体样和20个1ml的液体样交叉进样,必须不得更换任何模块和耗材。同时要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和重复性。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1日立日本
2Binder德国
3默克瑞士
4Foss Kjeltec丹麦
5梅特勒瑞士
6徕卡德国
7安捷伦美国
8赛默飞/waters美国
9赛默飞美国
10waters美国
11默克密理博德国
12迈尔斯通意大利

七、 申请理由: 2020年4月3日,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委托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会议主要内容:对该院2020年采购检测仪器设备中需进口的部分进行论证。专家组由四位技术专家和一位法律专家组成,梁米加任组长。专家在了解、分析了该院现有检测能力的基础上,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测需装备的仪器标准和“十三五”规划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基本仪器配置标准,就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需采购的食品药品检测进口设备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专家组通过认真、仔细地分析、论证,形成以下论证意见:一、仪器设备采购应满足日常食品药品安群监督需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和县区(市)工商质监体质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52号文,整合市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将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的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和市质监局所属的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机构规格为相当正处级,经费形成为财政补助。承担着整个杭州地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机械等检验任务,是为政府部门提供公证数据的技术支撑单位。目前,食品药品安全是全市人民最关注的一项公共服务项目,该院提供的检测数据直接关系到全是百姓的食品安全,由于长期以受编制的制约,该院人员少,任务重,迫切需要自动化程度高,稳定可靠的仪器设备来提高效率。二、仪器设备采购应满足应急检验的需要。应对突发事件时,如发生重大公共事件,案件侦查等由于检验时间紧、业务量大、本院的仪器设备配套不完整及主要设备数量不足的问题就显现出来,影响了实验室功能的发挥,也影响了技术支撑作用的发挥,急需添加必要的仪器设备。而且部分仪器设备在长时间超负荷运转的情况下,对实验室的安全留下了严重隐患。三、仪器设备采购应满足产品质量仲裁的需要。杭州市是要检院承担市政府食品药品等监督检验的任务。当企业之间、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及企业和患者之间出现纠纷时,作为仲裁机构,仪器设备的可靠性的公认性必须得到保证。四、仪器设备采购应满足符合国内外法律法规的需求。该院于1992年11月获得浙江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于2010年3月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按照ISO/IEC17025-2005检验和校正实验室通用能力规定,所用的仪器设备硬件和软件必须通过认证,合格产品才能投入使用实验室采购的设备应优先采购通过国际权威部门认证的产品。五、仪器设备采购应满足检验标准和实验室安全的需要。目前市场上制假水平日益提高,方法更加隐蔽。国家指定产品标准同时也不断完善,逐步与国际接轨,对配套的检测设备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检测限、稳定性、正确度、重复性等。同时如对微生物的检测则有时间限制、培养环境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对致病菌的控制和灭活必须做到百分百安全,等等。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梁米加高工浙江省家俱与五金研究所
周军高工杭州第一技师学院
崔丽丽助研电子科技大学
赵丛阳副调研员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舒身杰律师浙江龙剑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基于仪器设备采购需满足日常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急检验需要、产品质量仲裁、符合国内外法律法规、符合检验标准和实验室安全等需求,并经国内外仪器设备比较,专家组认为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承担着政府监督检验、国家风险检测任务,检验数据事关民生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依法判定仲裁用,所配置的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内外先进前沿实验室水平,采购的进口设备经过专家组充分论证在使用年限、稳定性、精确度等方面均优于国产设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超高压液相色谱仪(全二维)、超高效合相色谱仪(超临界流体技术)、超纯水仪、测汞仪等仪器国内暂未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类似设备;采购进口离心机、真空干燥箱、浮游菌采样器、定氮仪、水分测定仪、半自动切片机在使用要求、温度精度、稳定性等方面能满足标准规定的复检和仲裁要求。因此,专家组一致认为2020年采购进口设备的理由是合理的必要的。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林赛君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永华街198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吕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附件信息:

  • ********74/20204/bc5fe5da-fa23-48e8-9c4a-850d0364ae84">01专家论证报告.pdf

    177.5 KB

  • ********74/20204/605954c9-3130-47c9-b8d5-52755dc28a4a">0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pdf

    85.8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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