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主承销服务招标公告
债券主承销服务招标公告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服务项目
二、招标范围
主承销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相关中介机构服务;以上均包括但不限于:此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督促债券本息的兑付及中介机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评估、律师、挂牌等);最终发行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复为准。
三、项目概况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类别:服务。
2.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3.发行期限:不超过(含)5年;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增信方式:纯信用发行;
6、承销费率:包含承销佣金以及应支付给审计、评估、律所、交易所等发债相关其他机构的各项费用;承销费按照发债实际到位资金乘以承销费率支付。
7.承销费率上限:非公开发行承销费率为 0.4 %/年。
8.债券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发行利率:固定利率
10.发行风险控制:票面利率以本项目债券发行前一个月内国内同等主体和债项级别、同等期限的3支企业债票面利率的平均值为准发行(如果前一个月数量不足3支,时间顺推直止满3支为止),超过平均值部分由承销商包销负责(特殊情况实际发行利率由发行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承销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熟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案例经验且熟悉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
2、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4月14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招标文件和报名即可。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600元/份(在开标当日收取)。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27号街区01地块(三江路15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楼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
标签: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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