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为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现对黄埔区为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埔区为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室内隔墙、墙面、天花、门、窗、壁柜、招牌、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新做室外楼梯、楼地面、花架、花基、绿化及拆除项目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预计发包价:约49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七、递交报名合格条件文件资料时间:

2011 年 12 月 5 日至2011 年 12 月 6 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 2:30—-4:30 。

八、递交报名合格条件文件资料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黄埔建设大厦七楼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九、投标人报名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企业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 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7、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的施工单位,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时不在锁定状态。

10、发招标文件时,符合投标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人需以现金形式提交壹万元投标保证金至招标代理,该投标保证金至本工程项目招标结束并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予以返还。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合格条件文件资料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报名不合格的依据。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1 年 11 月 30 日


文档附件:
****************48655.doc">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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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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